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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月月上交 他“拎走”电瓶卖钱花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7-07 10:39 - 浏览次数:46次 [关闭]

今年28岁的刘某老家寿光,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但由于父母管教严格,他每月的工资基本都要上交。这对于喜欢上网的他来说,仅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于是,刘某就想出了盗窃电动车电瓶卖钱花的歪点子。自今年2月份开始直到被抓获,刘某共盗窃电瓶20余块。

  电瓶被盗案频发

  从今年2月份以来,滨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多次接到辖区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报警,办案民警曾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我们到案发地点走访调查和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身高在1.7米左右,戴眼镜,肤色较黑。他的作案时间都在白天,多集中在中午和傍晚。”滨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贺继勇说,“嫌疑人在其中一次盗窃时,看了一眼监控,他脸部特征非常明显。于是我们将其照片打印出来,分发给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让他们在日常巡逻和检查中多留意一下,并将嫌疑人骑的电动车特征作了详细介绍。”

  4月29日,一名社区民警到滨海区某网吧进行检查,发现一名男子和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极为相似。滨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得知这个信息后,迅速赶到现场。“当我们到达网吧时,看到停在网吧门口的一辆电动车非常‘扎眼’,细看发现这就是嫌疑人作案时骑的电动车。”贺继勇说,民警随后到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刘某抓获。

  家教严没钱上网

  经审讯得知,老家寿光、今年28岁的刘某,并不是游手好闲之徒,相反他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比较稳定。刘某平时比较喜欢上网,但由于父母管教严格,他每个月的工资基本都要上交,所剩的零花钱并不够他上网用。于是,刘某就想出了歪点子,盗窃电动车电瓶卖钱花。   “刘某在盗窃电瓶时,并不是利用工具或‘技术手段’,也不是见一个盗窃一个。他在盗窃时,会先看电动车电瓶有没有锁住,如果没有锁,他掀起电动车车座,提出电瓶马上离开;如果电动车电瓶被锁住,他是不会偷的。”贺继勇说。

  据刘某交待,他每次盗窃成功,就会找个僻静的地方把电瓶外壳拆掉,取出里面4块电池,以总价7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拿到钱后马上到网吧上网。从今年2月份到被抓获,刘某共盗窃电动车电瓶20余块。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外出办事还是回家休息,应将电动车停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地方,最好加把锁链把电瓶锁好。

  7月4日,记者从滨海警方获悉,目前刘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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