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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自创电动车盗卖一条龙服务 卖赃车还送自制合格证、收据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7-18 10:24 - 浏览次数:35次 [关闭]

鲁网7月17日讯(记者 罗燕)6月以来,济南营市街派出所辖区及周边发生数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民警依据走访调查和串并案件的线索,发现一名身材消瘦的青年男子多次出入案发小区,具有作案嫌疑。7月14日深夜,济南槐荫警方在槐荫区某小区内将正在楼道内撬盗车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杨某今年24岁,山东肥城人,没有正当职业。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作案的时间主要集中在白天8时至14时和傍晚前后,主要由于此时大部分居民已经在家中休息或在外休闲购物,警惕性有所下降,居民区防范力量薄弱,作案容易得手,且能够迅速逃离现场。地点多为商厦门口停车区、居民小区各楼层内或无专人看管的楼道。而且犯罪嫌疑人杨某每次都是单独作案,属惯犯,一旦成功就会将被盗电动推骑至偏僻处,再撬开电门锁或搭线发动盗走。

  据了解,办案民警不仅从犯罪嫌疑人住处缴获电动车开关锁20余个,还缴获了伪造的销售印章2枚、收据等。

  原来,杨某每次盗窃电动车骑回家后,先把电动车的锁拆掉,装上电门开关锁、电瓶锁,再把盗窃来的电动车电机号、车架号,抄到从网上买来的电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盖上私刻的印章,再通过赶集网或其他网上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还附带印有私刻印章的收据,实现“网上发布信息、电话联系买主、定点销售赃物”一条龙的流程,使被盗窃的电动车“合法化”。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这种手段卖出盗窃的电动车10余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建议:

  1、有关单位在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临时停车场要树立明显提醒标牌。并对已经发生或未发生的地方要加强宣传力度,起到警示作用。车主自身增强提高护车、防盗的意识。

  2、建议各商业网点建立专人看守的停车点或停车棚,在门前加装监控摄像头等技防设施,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三防”措施,严格出入车辆检查,从中发现嫌疑人和可疑车辆。开放式小区要加强防盗门、停车棚、监控摄像头的安装,逐步实现封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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