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车行发现被偷电动车 超标车无法过户禁止买卖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3-20 12:02 - 浏览次数:125次 [关闭]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谢洛静)仓库被撬,电动车被偷,车主许先生没有报警,一个半月后,他到泉州市区仕公岭一带逛电动车行,准备再买一辆新车时,却意外发现了被偷的电动车,车的外观没变,车牌和证件也都在。
许先生报警后,丰泽城东派出所介入,前天晚上,许先生顺利牵回了电动车,可心里的一串疑问却没有消失。被偷的电动车,是如何流入正规车行的?店主是否涉嫌销赃?
昨日,警方透露,这辆失窃的电动车经两次转手后流入车行,因店主没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得,也没有借此非法牟利的意图,且许先生在车辆被盗时未报案,该车未被认定为赃物,因此店主并不涉嫌销赃。
事件:逛车行买电动车 发现被偷的车
许先生是福州人,在泉州工作已经有好几年,目前租住在市区仕公岭一带,因在工地上班,平常要存放很多工地上的用具,许先生还专门租了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仓库,平时骑乘的电动车,也停放仓库内,因仓库平时都上锁,许先生回家时,一般都不再另外给电动车上锁。
今年春节期间,许先生回福州过年,在正月初二那天,他接到清洁工的电话,说他家的仓库门被人撬开了。“坏了,不会整个仓库全部被搬空了吧?”心急如焚的许先生当天就直接搭了部出租车,回到了泉州。他发现仓库门锁已被撬坏,电动车不翼而飞。
许先生这部电动车已经上牌了,行驶证就放在车上。
“车子已经骑了两三年,大概只有五成新,也不值几个钱,我怕麻烦就没报警”。许先生说道。
前天下午5时许,因出行需要,许先生打算重新买部电动车,就准备到仕公岭一带的几家电动车行转转,顺便看看有没有二手车卖。没想到,刚走了第二家,在店门一排崭新的电动车后,摆放了两辆旧车,其中一辆外形与他被偷的电动车一模一样,他很肯定,这就是他的车,不过,当他试探着问店主时,却被告知,这辆车不出售。
为了要回自己的车,许先生报警,城东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比对车架号后,确认许先生就是车主,此外,这辆车的车牌及行驶证,也都在这家电动车行内。前晚7时许,许先生顺利将车拿回。
被偷的电动车,怎么会摆在正规的车行里?城东派出所随即展开了调查。
据电动车行的老板说,这辆车是以1000元买来给店里员工使用的,卖车的人,是他的一个朋友。
民警随后找到车行老板的朋友,得知其是一家维修店的老板,大年初二时,有一个外地人推着这辆车到他店里,自称老婆生病,急需用钱,希望将电动车买下。维修店老板看对方车牌、证件齐全,认为车辆来源正常,便花了900元将电动车买下了,之后进行转卖。
民警表示,电动车行及修车店的老板收购这部电动车的价格,并没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也没有借此非法牟利的意图,且许先生在车辆被盗时未报案,该车辆并没被认定为赃物,因此,不能认定两人的行为涉嫌销赃。
不过,民警也说,修车店老板存在过错,即在向那名外地人购车时,应详细登记身份信息,这一点,警方已经对其进行口头的教育批评。
城东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寻找线索,追查偷走许先生电动车的人。
延伸:市区超标车无法过户 禁止买卖
目前,泉州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已无法上牌,也不能销售,不过,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小部分商家仍在出售超标车,且为了能上路行驶,这些车多是带牌销售的,这部分车辆,有一些是新车,也有一些是二手车。
根据此前中心市区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车的牌照和行驶证都是临时的,使用期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临时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不能变更,车辆无法过户,这意味着,市民即便到电动车行内买到带牌的超标车,但车主信息是别人的。
“假如车辆所有人与车辆使用人不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或要负一定责任。”民警介绍,为了车辆好卖出去,有些商家会在卖车时,让车主签一份转让协议,明确车辆归购车人所有,今后若发生与车辆有关的事,由购车人自行负责。但即便有这个协议,民警还是建议,市民最好不要买卖超标电动车。
早在去年7月,泉州市工商局已出台了相关规定,坚决打击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者和维修店等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明令禁止中心市区继续买卖超标电动自行车,市民如发现违规销售点可举报,工商部门将进行查处。
提醒:车被偷及时报警 有利车主免除麻烦
“行驶证应随身携带,但不该放在车内”,民警还提醒,小偷没有将证件一并偷走的话,对于销赃而言,会存在一定难度。
车辆丢失后,很多人没有选择报警,对此,民警说,许多市民因麻烦而不报警,这是错误的,发现丢车,应及时报警,这样,一旦出现交通逃逸事故等情况,有报警记录,车主就可以证明车辆已丢,此外,车主报警对于警方破案及追缴赃车也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