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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辆物归原主 车主送锦旗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4-08 15:43 - 浏览次数:14次 [关闭]

  本网4月4日讯(李险峰)4月3日上午,车主胡某在认领被盗的两轮摩托车时,将“公正执法、敬业为民”的锦旗送到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民警手中,对民警帮其找回被盗摩托车表示感谢。

1月6日,民警在处理宜荣路25km+500m处发生的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两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发现号牌为川C****7的事故车辆登记车型与实际车型不符。通过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查询比对:该两轮摩托车系套用川C****7三轮摩托车的号牌(黄某在2013年11月经人介绍买了该辆无号牌摩托车,因手续不全无法上户,后将自家的三轮车牌照装在该两轮摩托车上),而其实际车牌为川Q****7,于2013年10月在柏溪镇被盗。民警电话与号牌为川Q****7的两轮摩托车主胡某核实后,证实了该车正是其被盗的车辆。待该起交通事故处理完成后,民警再次与胡某取得联系,请其来将车辆取回,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警接到锦旗,感受到的不仅是失主的感激,更多的是作为头顶国徽的人民警察肩上沉重的责任感。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守护者,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是对公安民警努力工作的最大动力,宜宾县公安交警将继续发扬尽职尽责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的开展,为建设平安宜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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