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辗转7000公里追赃18名失主领回被盗摩托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4-25 14:47 - 浏览次数:9次 [关闭]
4月23日,是于光强近半年多以来最快乐的一天。这一天,他从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九中队民警手里领回了被盗7个月之久的摩托车。在当日的退赃大会上,还有17名失主和他一样领回了丢失已久的摩托车。
借来的摩托车被盗
于光强,新泰籍农民工,今年36岁。
4年前,于光强从新泰来到淄博。因为没有多少文化,每天跟着人家到建筑工地打零工,每天有170元到200多元的收入。日子过得还算滋润。闲暇之余,于光强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摩托车。
2013年8月份,他借了朋友一辆价值近2万元的本田摩托车,过完瘾后就骑回了在张店打工的家。
第二天一起床,于光强懵了,车不见了。“起初,我认为是朋友跟我开玩笑,又骑回去了!事实却是真的丢了。”为了找回丢失的摩托车,于光强在小区周边找了3天,可仍然是一无所获。
无奈之下,于光强报了警。
等待失物的找回是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如何赔偿更是件痛苦的事情。
“我们是多年的伙计,车丢了我肯定要赔偿!”于光强说。
经过和朋友的协商,于光强赔偿了2万元。
“那是我一年能存下的钱!”
从2013年8月开始,于光强开始了艰难的还款过程。由于数额太大,于光强只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除了留下一家人吃饭的钱,剩下的全用来还账了。
2013年年底,于光强终于全部还清了赔偿款,可丢失的摩托车却仍然迟迟没有找到。
民警辗转7000公里追赃
转机出现在2014年1月20日。
当天,淄川警方破获了以孔某等人交叉参与的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其中,汽车10余起,摩托车20余起,涉案值80多万元。
随后,警方向于光强核实他是否丢失过摩托车,这给了他极大的希望。
于是,隔三差五的他都会给民警们打个电话询问是否找到摩托车了……
位置的互换,让压力全部转到了办案民警这边。
王洪国是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九中队民警,为这个系列案件的追赃,他和他的同事整整忙了3个月,直到4月23日把摩托车等物品退还给失主并签字确认。
在王洪国看来,以前大家理解的是,破案之后,抓到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以后,这个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已经可以结案了,但他们的想法是一定要把这个破案的句号画在追赃之后。
为了追回赃物,他们先后跑了临沂、济南、曲阜等多个地方,总行程超过7000公里。其实,最难的还是要面对购买赃物人员设置的种种障碍。王洪国说,在曲阜一购买赃物的人员家中,对方既不给钥匙,还把摩托车给损坏了。最后,几个办案民警硬是想办法把摩托车给推到了当地派出所。就是靠着这样的执着,这个团伙盗窃的绝大部分赃物全部追回。
4月23日当天,领到被盗的摩托车,于光强和其他17名失主一起开心的笑了,他们专门做了锦旗表示感谢。
警方:得到认可 付出值得
在淄川公安分局副局长王锐看来,他们追赃的难度可能并不亚于案件本身的侦破,有时这种追赃付出的成本可能还要大于赃物本身的价值。“比如说追回赃款赃物只有几百块、几千块,公安机关花的精力和财力物力却是几倍。但是我们算的,一个是赃款赃物追回之后,办案执法就更加完美。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通过这样为群众挽回损失、追回赃款赃物,我们执法的社会效果就会更好,群众对我们政府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认可度、满意度会得到大大地提升。我觉得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多付出一点,成本高一点,这应该是值得的。”王锐说。
借来的摩托车被盗
于光强,新泰籍农民工,今年36岁。
4年前,于光强从新泰来到淄博。因为没有多少文化,每天跟着人家到建筑工地打零工,每天有170元到200多元的收入。日子过得还算滋润。闲暇之余,于光强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摩托车。
2013年8月份,他借了朋友一辆价值近2万元的本田摩托车,过完瘾后就骑回了在张店打工的家。
第二天一起床,于光强懵了,车不见了。“起初,我认为是朋友跟我开玩笑,又骑回去了!事实却是真的丢了。”为了找回丢失的摩托车,于光强在小区周边找了3天,可仍然是一无所获。
无奈之下,于光强报了警。
等待失物的找回是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如何赔偿更是件痛苦的事情。
“我们是多年的伙计,车丢了我肯定要赔偿!”于光强说。
经过和朋友的协商,于光强赔偿了2万元。
“那是我一年能存下的钱!”
从2013年8月开始,于光强开始了艰难的还款过程。由于数额太大,于光强只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除了留下一家人吃饭的钱,剩下的全用来还账了。
2013年年底,于光强终于全部还清了赔偿款,可丢失的摩托车却仍然迟迟没有找到。
民警辗转7000公里追赃
转机出现在2014年1月20日。
当天,淄川警方破获了以孔某等人交叉参与的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其中,汽车10余起,摩托车20余起,涉案值80多万元。
随后,警方向于光强核实他是否丢失过摩托车,这给了他极大的希望。
于是,隔三差五的他都会给民警们打个电话询问是否找到摩托车了……
位置的互换,让压力全部转到了办案民警这边。
王洪国是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九中队民警,为这个系列案件的追赃,他和他的同事整整忙了3个月,直到4月23日把摩托车等物品退还给失主并签字确认。
在王洪国看来,以前大家理解的是,破案之后,抓到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以后,这个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已经可以结案了,但他们的想法是一定要把这个破案的句号画在追赃之后。
为了追回赃物,他们先后跑了临沂、济南、曲阜等多个地方,总行程超过7000公里。其实,最难的还是要面对购买赃物人员设置的种种障碍。王洪国说,在曲阜一购买赃物的人员家中,对方既不给钥匙,还把摩托车给损坏了。最后,几个办案民警硬是想办法把摩托车给推到了当地派出所。就是靠着这样的执着,这个团伙盗窃的绝大部分赃物全部追回。
4月23日当天,领到被盗的摩托车,于光强和其他17名失主一起开心的笑了,他们专门做了锦旗表示感谢。
警方:得到认可 付出值得
在淄川公安分局副局长王锐看来,他们追赃的难度可能并不亚于案件本身的侦破,有时这种追赃付出的成本可能还要大于赃物本身的价值。“比如说追回赃款赃物只有几百块、几千块,公安机关花的精力和财力物力却是几倍。但是我们算的,一个是赃款赃物追回之后,办案执法就更加完美。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通过这样为群众挽回损失、追回赃款赃物,我们执法的社会效果就会更好,群众对我们政府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认可度、满意度会得到大大地提升。我觉得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多付出一点,成本高一点,这应该是值得的。”王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