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老板修包反被偷 贴图悬赏500元抓小偷
发布者:天将军 - 发布日期:2014-04-29 10:59 - 浏览次数:2次 [关闭]
亚心网讯(记者齐琳洁报道)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红旗路一家手工皮具店的老板出于好心,免费帮一名男子维修了钱包,没想到这名男子顺走了店里一个价值100多元的钥匙包,店主一怒之下,将监控拍到的小偷多张正面照片张贴在店门上,并悬赏500元征集线索,此举引起过往市民围观议论。
4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名匠手工皮具店看到,店门上张贴着白底黑字写的“围观小偷”悬赏通告,配有6张小偷的视频截图,十分醒目。截图中的男子均为正面照,年龄30多岁,身着藏蓝色夹克衫,牛仔裤,白色旅游鞋。文字部分说明,该男子于4月23日18时许在店内行窃,如有提供小偷线索者,当面酬谢500元。
店主秦先生介绍说,他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威慑一下小偷。
秦先生说,事发当天,这名男子拿着一个损坏的钱包进到店里,希望他能给免费维修一下,“这个钱包虽然不是我店里的,但想着今后能多一个客户,于是我好心给他维修了。”秦先生说,万万没想到,这名男子竟偷走了货架上一个钥匙包,他发现后觉得损失不大就没报警。
记者从监控录像中看到,4月23日17时56分,一名男子进入店内左顾右盼;18时01分06秒,男子右手拿着一个损坏的钱包挡着货架上的物品,左手偷走一个钥匙包;18时01分34秒,男子转身走到店门口,慌慌张张地将偷来的钥匙包装进身上的背包里,继续在店里转着看;18时06分43秒,男子离开。
采访中,记者看到,这则悬赏通告不时吸引路人驻足观看,有市民理解店主,也有市民认为此举有点过了。
市民王晓说,偷窃是违法的,如果店主不吭声忍受,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我感觉有点小题大做了。”市民马先生说,这样做会不会侵犯小偷的肖像权、名誉权?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柴继光表示,店主为找到小偷张贴照片,是因为小偷侵害店主的权益在先,所以并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